【部门项目】明光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5-29 1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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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乡镇消防力量建设专项运转经费”项目。

    (1)项目概述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,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调研情况,建议各乡镇街道(不包括明光街道、明东街道)按“一队两车”模式标准至少配备2台消防执勤车辆(3吨、5吨各一台),综合费用10万元/年/车,每个乡镇20万元/年,15个乡镇街道300万元/年。

    (2)立项依据。 根据《乡镇专职队国家标准》(GB/T35547-2017)要求,针对当前我市存在乡镇距离城区消防队的点位分散距离远、救援等待时间长等现状,我市乡镇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和社会消防管理等突出问题亟待解

    决。

    (3)实施主体。明光市应急管理局

    (4)起止时间。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

    (5)项目内容。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,保障人民安全

    (6)年度预算安排。300万元

    (7)绩效目标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,有助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,提高全市乡镇消防安全水平,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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